內容:
尊敬的領導你好,對於舊樓改造工程,我由衷歡迎,但希望惠民工程不要變味兒成擾民工程。
簡單過程如下:
5.28日小區施工,施工人員帶著拆改工具進入民居,為了快速漂亮完成鐵窗換塑鋼窗的工作,主人熱心幫忙工作,可施工人員留下工具就出門了,主人以為肯定施工,就私自拆除了部分鐵窗。可不久,施工方回來說料沒備齊,轉天在乾,撤出。主人認為既然轉天就乾,那就等等。可一連2天,沒人來,說第3天來,主人就著急了,本身2樓,陽臺鋼窗拆了一半,就都拆了吧,省的施工方了,加快進程吧。下午,拆除完畢,鋼窗置於樓間。可施工方還沒來,怎麼辦?沒人看著鋼窗肯定丟,賣了吧,34元。31日,施工方到來,說沒鋼窗不施工,鋼窗以料抵工。可施工方事先沒有告知呀!得了,返錢,說好話。施工方答應施工,沒想到塑鋼窗裝到一半,又說建委不讓施工,撤出。第二天找居委會協調,說轉天建委、施工方、主人、居委會協商解決。可2日是周六,無人。主人找到施工方,施工方又說是某開發公司不讓施工。
小區本來就較亂,丟東西是常事,再者,主人2樓,入夏多雨,因此希望盡快完工。
本來是惠民,到下面咋就成擾民了?以料抵工,可以,但未事先告知。主人一連數天在家,誤工有誰來出?本著小事化了的原則卻換來麻煩,誰之過?
節假日無人值守是失職,辦事拖拉是瀆職,希望真心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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