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名下有一套二手商品房,結婚前公積金貸款買的,我愛人前兩年與岳父共同購買一套商品房,房本是她們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共有,我愛人用公積金貸款還貸,我的戶口本上只有我和孩子,我愛人的戶口還在岳父的戶口本上。問:我們家能否再購買一套商品房,打算商業貸款,有什麼條件或要求嗎?謝謝。望復。請致電與我聯系。謝謝。
袁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於2012年5月24日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