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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有一個困難希望能夠得到幫助,我們住在河西區黑牛城道紀莊子前街司法警校宿捨小區,產權單位是監獄局,這個小區的1號和2號樓的每層樓道窗戶距地面都只有40厘米高而且沒有防護欄,這個高度是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住宅設計規范》要求的90cm的高度的(這個是規范裡的條款:3.9 門窗
3.9.1 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淨高低於0.90m時,應有防護設施,窗外有陽臺或平臺時可不受此限制。)
,我們要求產權企業希望他們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加裝護欄,但是被拒絕,理由是這個房子已經通過設計規劃部門審批合格並使用就是合格的如果有意見去找審批部門,我覺得這個解釋不合理,就算審批合格也要符合國家標准,所以希望規劃局能夠從房屋不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范》以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角度,責令產權企業進行整改——安裝窗口安全護欄,這個窗口的高度對於小孩來說實在是太危險了,小孩子不費力就能爬上去,誰家都有孩子,所有的家長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什麼意外,所以希望能站在孩子家長的角度,幫我們解決這個困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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