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清志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2年4月20日
尊敬的清志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一、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新的《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交運發[2009]275號),市物價局與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於規范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的通知》(津價費[2010]63號)規定,我市道路班車客運價格形式為政府指導價,實行按車型制定運價的辦法。在基准運價基礎上,上浮幅度為30%,下浮不限。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可根據旅客運輸市場的供求情況,在規定的浮動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運價。
二、據向寶坻區交通運輸管理所了解,從寶坻區到北壇鄉運營車輛級別為座席普通,運營裡程為15公裡,規定的基准運價率為每人公裡0.16元,最高可上浮至每人公裡0.208元。按照實際運營裡程計算,每張客票票價最高為3元。因此,,從寶坻區到北壇鄉每張7元的票價,違反我市的相關規定,您可以撥打23280891價格舉報電話直接投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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