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負責同志
您好,我們於5年前在教師工作辭職後出國讀博,人事關系和檔案都在教師人纔市場,今年我們博士畢業歸國後,找到教師人纔市場,想補以前空的養老保險,他們說現在已經不對個人補繳保險,以前我們托管人事檔案的時候可以,現在不可以了。
這樣子造成我無法補足以前的保險,現在的保險也沒法上,不知如何是好。
請教是否可以請教師人纔市場服務中心協助辦理補繳以前的保險,以便下一步新單位的轉檔和繳費保險,建議教師人纔市場服務中心方便於民,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盡快將您的問題轉給相關部門,請耐心等待。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6日
您好!勞社局發〔2009〕41號文件《關於城鎮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規定:曾經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參加工作並相應辦理錄用或招收手續,後因個人原因中斷工作且一直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補繳保險費。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中斷工作的,可自1998年1月起補繳;1998年1月1日以後中斷工作的,可自中斷工作之月起補繳。但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1993年1月1日以後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辭退且沒有再就業,並將本人檔案關系在各級各類人纔中介、職業介紹機構保存的人員,仍可從存檔之月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保險可以到戶籍或檔案所屬的區縣社保分中心辦理。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