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2年畢業於同濟大學本科,03年到06年就讀於德國正規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畢業證書已獲國家教育部翻譯認證。2011年獲中級工程師職稱。現工作於馬克斯博格建築有限公司(外企,注冊在天津),有正式合同。11年購房在西青區富力津門湖,預定交房日期為2012年6月30日,還沒有拿到房本。
我的戶籍目前在浙江紹興。
請問我這樣的情況是否符合人纔引進的條件?諮詢4006-110-698,符合“碩士學位、與正式在津注冊公司有正式勞動合同關系”這兩點,也滿足“在津已購住房”這一點但尚未拿到房產證。
請問我是否可以到派出所按照人纔引進,把戶籍遷入天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2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