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3月29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得到了軍糧城鎮的書面回復,如下:
經核實曹女士為1997年上學轉非無工作戶口在民生村,其丈夫戶口在外村且有正式工作,其子女為非農業戶口在民生村。按照東麗政發[2004]14號文件“關於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補償費資格認定的指導意見”第六條“戶口在本村,且在本村長期居住的農業、征佔地農轉非、按特殊政策農轉非人員與其他情形的人員結婚所生育並已轉非的子女,且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的”享有征地補償費的標准為0.6人份。故當時民生村資格認定小組認為曹女士的孩子符合上述規定,應享有0.6人份。因當初對0.6人份雙方不認可,故曹女士一直未領到補償款。現經溝通曹女士與家人商議後,認為0.6人份可以接受,目前村已安排為曹女士孩子發放征地補償費。
東麗區政府辦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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