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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的領導:
您好!
我是一名駕駛員,我的駕駛證為A2。
在2010年3月15日駕駛公司的車輛,因車輛遮蔽牌照在南京路與泰安道交口被交警攔下,當時處罰200元扣6分。後因出差,將罰款一事忘記。2011年回津後我於7月份做的駕駛員體檢,駕駛證年檢。
我於今年2月14日,又因公司車輛牌照架翹起,在圍堤道與南北大街交口被交警攔下,當時扣車10天,罰款200元扣6分。
當2月24日我接受處理時,解放南路大隊商警官跟我說我已經扣滿12分,需要學習,我向其說明情況,後商警官經過查詢,說是電腦系統的錯誤,讓我找王警官。
2月27日,我找到王警官王警官也說是電腦系統問題,留下了我駕駛證的體檢回執,說是去市局辦手續,把錯誤更正過來,當時說一周左右給我消息。
我一直在等消息,到現在也沒給我任何消息,當我在智能交通網上查詢時,發現我的積分是18分,這令我非常吃驚,分不但沒銷,還多出來6分。對於這個事我很糾結,希望領導能給我一個解釋以及解決方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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