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說,天津市2011年有個文件,在計算養老金時,規定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最高為36年,即,“36年封頂”一說,對於工齡在36年以上的廣大職工來說,非常擔心。如果這樣,將使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大打折扣,因此非常擔心。請相關部門給予說明或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養老金計算方法中沒有“36年封頂”的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