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28畝耕地建料場,建修理廠,建攪拌站罐,非法建房,2011年4月-9月均舉報到土地所,土地局,他們根本不予阻止,直走過程,致使非法者形成建築。2011年10月31號舉報到國土資源部。望下催辦可還是不解決。中央會議已經結束,再不解決就頭上掛牌去國土資源部給國家法律討個說法了。保護耕地土地法在我縣我村就不好使嗎。【我村破壞耕地非常嚴重】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我們將以二次答復的的形式及時予以答復。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
201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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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