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河縣2011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乾部工資進行調整和補充(自2010年補發),水務局及其下屬單位的退休乾部和職工工資的社保部分已調整,但是單位部分至今沒有補充調整,請問為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2年3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寧河縣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在社保開支的退休人員,郡是自收白支事業單位職工,在職時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金,退休後由社會保險支付退休費和歷次調資。
2010年寧河縣退休人員調整生活補貼時有一部分要求由各單位承擔,社會保險不予支付。我們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職繳納社會保險,就是為了退休時減輕單位負擔,'現在這樣反而增加了單位負擔,我單位認為職工退休了理所應當由社會保險支付退休金和所有調資,所以以上做法我單位認為不合理。此問題我局已經和縣財政局、縣社會保險進行了多次交涉,現正等待結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寧河縣水務局
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