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1年初在和平區金德園小區購置的住房,位置在和平西寧道與貴陽路交口,目前房產證還沒有發放,我手裡只有房屋買賣合同,請問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嗎?可以的話需要帶什麼手續去哪辦理?為盼。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2年3月1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和平分局進行核查辦理。我戶證中心民警已答復當事人,實際入住後到派出所開具入住證明,然後就可以到戶證大廳辦理遷移戶口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公安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