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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住在南開區西市大街,有一輛1.6排量以下的私家車。將車停在家附近的南開區六馬路聯華停車場。經查,該地段屬於天津市二類地段,根據市政府《轉發市發展改革委擬定的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0]124號)規定,包月存車費為300元整。
今早停車場人員告知我,從3月份起該地段包月停車費漲到350元。我反問:二類地段包月應為300元,該人員告知所停的位置屬於固定車位,所以收取350元的包月費。無固定車位是300元。
根據物價局規定只有地段的區分,並未有固定車位與非固定車位的費用區別。且這個停車場的固定車位佔用了人行邊道,也是非法的。而且他所提到的非固定車位就是馬路兩邊,也未畫任何車位線。
我要投訴的是,這個停車場將車位劃分為固定與非固定兩類,且佔用人行便道,馬路兩邊的車位無任何車位線。屬於非法的。二類地段包月車位費350元是極其不合理的。請相關領導調查。謝謝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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