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我的一個親戚在天津港集裝箱物流發展有限公司工作4年多了,已簽勞工合同(合同簽的時候是和樂凌辦事處簽的,合同在公司手裡,一直都沒有給過員工本人)但是一直都沒有給上任何的保險和公積金,並且在剛入職的時候收取2000元履約金,後續每月繼續扣款直到扣夠5000元停止(員工有押金條,上面寫著履約金),今年年初單位說從今年開始給他們上了“三險”(養老,意外,工傷)其中並有沒有醫療,失業等保險,而且只是說給上了,也從工資中扣除了,可是員工手中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查明是不是正常繳納了。
單位有好多員工的情況都是這樣,可是他們都不敢反應,說胳膊擰不過大腿,怕單位知道和他們解除勞動合同,我們想請問下相關領導,他們單位這種不給上保險和公積金,還收取押金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盼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可以持社保卡和身份證到參保分中心查詢繳費情況。如果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欠繳保險費的,撥打23030390投訴。公積金的問題可撥打96266進行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