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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局領導:
本人對於交管部門近期開展得對機動車涉牌違法行為的專項治理表示堅決支持,特提出幾點相關建議如下:
1、在依靠主要路口對涉牌違章車輛進行監控的基礎上,應對查獲的違章車輛給予扣除6分的紀錄,並在報紙及互聯網上進行曝光。
2、由於一些涉牌違章車輛以不掛後牌照、遮擋、涂改等違法方式逃避“電子眼”拍照,使交管部門無法取證。
建議:發動企事業單位、街道居委會、小區物業組織及交通協管人員對在馬路邊、停車場和居民小區內停泊的車輛進行“拉網”式排查,只要發現停放的是涉牌違法車輛可當即進行現場拍攝取證,使涉牌違法車輛無處躲、無處藏。做到機動車“上路即被監控、停車即被排查”,對發現及提供違章車輛線索的人員可給予適當獎勵。這種大排查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進行,實現真正的交通全民大參與。
3、增加交通機動巡視警力,在一些主要路口對等燈待行的機動車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涉牌違章車輛當即進行扣留並予處罰。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回復不必電話,在網上見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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