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年2月20和27日兩日晚20點35分左右,在通過復康路與水上西路交口自東向西行駛過程中,始終保持在直行地標線內行駛,但此口交通違法攝錄兩次拍攝本人“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本人白天曾前往此路口復查,並照下路口地標指示。本人質疑此路口攝錄違法,望有關部門查實並給與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6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