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
您好!
我在天津已工作多年,戶口及定居地均在天津,近期由於工作變動將
要到北京工作,但是我並不想在北京定居。我想諮詢一下,像這種情況是否必須要辦理社保轉移?能否在天津辦理停繳,然後在北京工作幾年後,再將在北京上的社保轉移到天津?
如果采用後面的方式,對我個人退休後待遇是否有影響?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跨省市流動就業,應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不符合轉移條件的,建立臨時養老保險,待回原籍後將臨時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因您具體情況不詳,建議您進一步諮詢北京和天津兩地社保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