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田園南區3號樓1門的業主,在未征得物業公司和其他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在自家外面的公共綠地上搭建圍欄,據為己有,面積達幾十平米,嚴重影響了小區環境,損害了廣大業主的利益。雖經物業公司反復交涉和勸阻,仍然繼續施工直至完成搭建工程。懇請政府管理部門替百姓作主,還社會一個公道,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共同創造和諧、文明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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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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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