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從南開大學畢業後留津工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戶口在單位集體戶上。2010年結婚,我愛人是天津人。我想諮詢的是,我的戶口能否遷移到我愛人的家庭戶口上。如果可以,怎麼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