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本地人自2001年畢業至今一直未繳納過社保,學校將檔案轉存到市人力資源中心,05年以前一直在天津工作,那時能找到工作就不錯而且多數不正規單位並不給員工上保險(為了爭取保險工作丟了也是無奈的情況,所以後來寧願不問保險保住工作而生活著),後05年開始在北京工作,因為當時政策也不能跨市社保轉移所以也一直沒交社保,至今也換了很多公司;
雖然現在的政策好了,可還有一些這樣的人群雖然上著班拿著工資但單位也沒有給上保險的而需要自己交納,在社保窗口很多這類人群都是現狀,畢竟是10年的工作別因為政策的緣故而就白白抹殺了;
我想求助自畢業至今的社保補繳?希望領導協調放寬政策幫助與我類似的人群,在此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應當到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