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東麗區百合陽光小區,現已住進房屋一年多,房產證也已發放,我去所屬的東麗區新立街派出所辦理落戶,除了要遞交通常的材料,還被告知要出一份居委會的證明,我所在的小區屬於新建小區,根本沒有居委會。我和我愛人的戶口都是集體戶口,現在不能落到自己的房子上,如果我們不能將戶口落到房子上,將來給孩子上戶口也有問題,而我們小區何時能成立居委會又遙遙無期,我們小區有許多鄰居面臨著和我一樣大問題,但盼領導能解決一下該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3月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