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房子屬於原單位的還遷房,每年交租金。我們婚後3年又交錢辦了房產證(寫的老公的名字),請問這屬於我們的共同財產嗎?
謝謝!
網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