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你好:
我是2011年回國來天津工作的,近日我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開具了《留學人員落戶通知》,准備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但聽說我的妻子女兒不能同我辦隨遷,我想問的是如果我日後買房,將我本人戶口遷至房子的戶籍,是否可以將我妻子和女兒一同辦隨遷?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