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區人口計生委的領導:
你們好!我的單位注冊地在濱海新區,實際工作地在北京,當時入職時單位把我的戶口落在北方人纔市場,屬於集體戶口。我於2010年8月和我老公在河西區民政局領的結婚證,我老公現在部隊服役,由於保密他們沒有戶口。我現在在北京上班,目前已經懷孕2個月,想辦理准生證,請問具體應該准備什麼材料,到哪裡去辦理?辦理准生證時必須本人取辦理嗎?居住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婚育證明是在天津辦還是北京辦?妊娠診斷證明是天津醫院的還是北京醫院的,或者其他地方液可以(當時在老家安徽做了B超)。問題比較多,比較復雜,給您添麻煩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辦理准生證是應該當事人到場,具體情況請您諮詢戶籍地河西區人口計生部門也可以向市人口計生委諮詢,電話1235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