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每年的冬季采暖,由於采暖溫度不達標造成居民與熱力公司之間的分歧較大,同時相應產生大量的投訴,甚至引起糾紛,對我們所倡導的“和諧社會”也是一種影響。
當前我們天津的做法是熱力公司“自供自測”,測溫選擇的時間、測溫方式、儀器等有失公平,難以讓人信服。而做為正常繳費的居民,得不到正常的保障。
因此,建議我們的采暖測溫由“第三方”進行,出具公平的測溫報告,保證居民的合理利益;同時,對熱力公司的服務意識也能達到督促、促進的作用。
丁波同志:
您好,您的建議以轉達到供熱管理部門。感謝您對我委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