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郝艷英,52年生人。今年60歲,天津市人。退休工資1269.29元。我前夫是一個股股頭壞死的殘疾人,沒房,我們一直住的孩子爺爺的房子。我女兒30歲,精神有問題,至今無法工作。我2000年離婚後,一直租房,戶口落在南開區我弟弟家。與現在丈夫同病相憐2008年結婚了。我現在的丈夫工作了33年,07年內養(實際下崗),每月180元,出過工傷,國家鑒定為9級殘疾,07年與他前妻離婚,09年9月纔達成協議賣了房 。我在天津生活工作了快一輩子了,沒有一寸土地是自己的。我現在丈夫賣房差幾個月整3年了,手續都有,請問:我們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郝艷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可以登陸了解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及申請條件。如有疑問,可撥打我局相關部門電話23394500諮詢。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