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專業技術人員在調入我市前按照國家和外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經評審、認定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並持有省、部級人事(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經審核合格,可認定為我市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凡調入我市後再由原所在地評審、認定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在國家已實行考試的系列(專業)取消評審以後,仍由原所在地通過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均不予認定。認定程序:本人提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證件,單位審核後上報上級人事(職稱)部門,主管區縣、部委辦局(總公司)人事部門認定後到市職稱辦公室備案、領證。
現在為了簡化手續,凡在非本市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省部級人事(職稱)部門頒發的職稱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本市所屬企事業單位後,可不辦理外省市調入職稱認定和換證手續,經用人單位按照崗位要求考試合格,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直接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但是要求取得我市職稱證書的,仍按原程序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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