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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在一月份在津南區剛購買了一套住房,屬於首套房,90平米以下,本以為可以享受國家的首套房契稅政策,但是當時不符合天津的普通住宅指導價以內,因此KFS代收了3%的契稅,過完年回來,今天天津公布了上調指導價的,我們家的購買單價已經符合普通住宅要求了,於是我撥打了天津地稅熱線12366,得到答復是地稅局以收到契稅款的時間來判斷,但是由於契稅款是開放商和房管局代收,所以她們無法判斷開放商和房管局為購房者繳稅的時間。我聯系開放商,開放商說以房管局打印合同的時間為准,我想問問,我自從交了錢簽了單方面購房合同之後,既沒有告訴我,去辦理備案完結,也沒有給我簽署完的合同,更沒有給我提供契稅票據。我想問問咱政府部門如何確定我打印了合同你們就已經把契稅的錢上繳給地稅局了。如果還沒有上繳,按照地稅局的答復,我們家的房應該屬於享受首套房契稅政策的吧。老百姓沒啥錢,這個短短的兩個多星期設計一萬多的差額呢,我相信政府部門總不會不講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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