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許使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1、辦法規定:供水(包括自來水、再生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等專業經營服務單位———驗收合格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驗收合格證明。實情是:某些配套還未做,何來證明?
2、辦法規定:供水(包括自來水、再生水)工程已竣工,並接入城市供水管網。實情是:交房後自來水、再生水至今未見一滴。
3、辦法規定:供電工程已竣工送電,戶表裝表,並按照電力部門的供電方案納入城市供電網,不使用臨時施工用電。實情是:戶表未裝、使用臨時施工用電。
4、辦法規定:建設工程按規劃進行供熱配套,供熱二次網和建築物內供熱工程已竣工,熱計量表安裝完畢,具備供熱條件。實情是:計量表未裝、不具備供熱條件。
5、精裝修質量極其低劣,門打不開、瓷磚掉下、一條1米多長大理石斷裂達10餘段、壁紙下砂漿等雜物不清除導致凹凸不平,空鼓,張嘴等等。物業維修人員實際是各工種分包商,修一天算一天,好多問題告知無法修理,並且過了元旦民工要回家,業主房屋在春節前後至少2個月無人理。物業在期望長時間拖延後質量問題不了了之。不知質量問題可否向貴處投訴。期待您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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