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夫妻公積金組合貸款買了一套年限為70年的普通商品房(丈夫名字),貸款在2004年還清。2005年,夫妻按揭貸款買了一套年限為40年的商業性質房產(妻子名字),目前貸款已還清。由於原來房子太小,想改善住房,還可以公積金貸款嗎?如果我賣掉第二套房,我還可以公積金貸款嗎?請予以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住房套數按照家庭住房貸款筆數確定,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您可以在貸款時攜帶貸款相關資料到貸款銀行查詢。根據您的描述目前已經使用過兩次住房貸款,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第三套認定,但具體的情況應以貸款銀行的查詢結果為准。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