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院地,本數小區業主共有之財產,院內停車理當免費!可最近,天津市有些小區,一陣風似的刮起“劃定車位給業主,並再次向業主征繳‘車位費’”,真真豈有此理?!
我有良知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