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是2010年6月份出生。孩子戶口隨我,都屬於集體戶口。去年12月份,去南開區咸陽南裡給孩子上社保。開始說必須提供戶主原件,但是由於我和孩子都是集體戶口,無法拿到戶主原件。但是經過上級社保特批後,給我們孩子上了社保,並給我們開了繳費單子,讓去銀行交社保費。我們去年都交完了。但是一直沒有給我孩子發社保卡,今年去中國銀行給孩子辦銀行卡和社保關聯時,纔發現人家小孩交完社保後都有社保卡。請問這種情況怎麼解決,導致我們今年社保還無法繳費。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不滿16周歲的申領人需由法定監護人到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辦社保卡。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