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駐津單位的國企員工,職工按月住房補貼參照天津市的文件執行,我於2001年參加工作,單位在98年進行福利分房,2001年開始,單位按月給我補貼160元,分25年給完,總計5萬元,我想知道十年前室這樣,十年後給的標准有多大提高?天津市有最新關於職工按月住房補貼發放標准的最新文件嗎?我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查找也沒有這方面的文件,請貴部門能給解釋一下嗎?十年前是5萬,十年後天津市標准有提高嗎?
何鳴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