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三類補貼”的經濟租賃補貼到期後,還沒租到合適的住房,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能否辦理延期?另外,馬上就要到2012年度了,辦理條件中的人均月收是否進行調整,因為今年最低工資標准已經調整了,若還是延續原來的政策,是不是有些不妥了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2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