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於2011年11月遞交了“人纔引進”落戶申請,派出所的戶籍警說我符合條件並接受了我的申請,但他說需要市公安局審核,而且審核的時間最少也要兩三個月。我們這裡現在要招事業編制的教師了(2012年1月7日開始報名),我想參加這個考試,但報名的首要條件就是要當地戶籍,而且要求年齡是30歲,我想這是我最後一次報考機會了。我想懇請市局的領導加快我的審核,最好能在2012年1月5日之前審核完畢。萬分的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