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戶口在王莊村,但是村子裡實行股份制,我沒有一點福利。因為已經出嫁,所以娘家朱唐莊村那邊多次賣地,也沒能分到一點。已經覺得很不公平,但想著娘家那邊還有30年不變地,最近朱唐莊那邊也要實行規劃,總能有我的份了吧。
可是朱唐莊村裡已經貼出公告了,要重新給配30年不變地。
這樣允許嗎?我覺得我的個人利益受到了侵犯。難道30年不變就是一句空話,只要有損於他們的利益,那麼就能隨便的重新分配?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12-23
您好,進了解相關部,該村並沒有重新分配30年不變地的實際方案出臺,也並未實施。
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