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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濱海新區領導您好:
本人因家庭狀況不好,又等房結婚,在限價房濱海欣家園購買了一套住房,該小區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在黃港水庫附近遠離城區,但是當時的6700一平米的價格吸引了我。
觀看戶型的時候發現一個戶型很好,很快交納了5萬元定金,簽合同的時候纔發現該樓公攤面積竟然高達33%,當時交定金的時候售房人員並未提及公攤問題,而且在我仔細觀察下,我所買的住房房屋面積曾經被從新測算過,最早是80多平米,後來加到了96平米,而且5萬元的定金已經無法退還。
房子建成後我到自己的房子裡觀察,此樓電梯間超大,且有兩條上下樓的樓道,我一開始以為是國家對限價房的規定,必須要兩條樓梯,但觀察了附近幾號樓,均為一條樓道,而且公攤面積只有22%到25%,我所在的欣雅苑八號樓采光也很受影響下午幾乎受不到日照。
現在有種上當的感覺,作為一個很普通的老百姓,父母和自己所有的積蓄全買了這個限價房房,但這個冤枉錢總覺得花的太冤枉了,雖說便宜沒好貨,但是他也不便宜啊,兩代人的積蓄都在裡面了,樣板間他也不是那樣的啊,誰想到一個樓電梯有倆,樓梯也有倆的,太坑人了。
我懷疑我那個樓設計出了問題,開發商怕賠錢臨時又加的平米數來增加公攤面積,彌補他第二條樓道的損失,請各位領導對此事予以關注。
一個走投無路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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