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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市區增加了269個違章攝像監控點,為交通違章搜集證據。我個人認為,改善交通秩序,要讓廣大的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違章攝錄是只一種手段,但目的是為了讓違章者能夠意識到自己的違章行為,進而規范自己的行為。有幾點建議,請交管部門能夠充分考慮:1.路口交通信號燈的問題,現在我市大多數路口信號燈是進度條式或帶方向指示的信號燈,但是從綠燈變為黃燈時缺少必要的提醒,有的路口進度條走得很快、有的則很慢,讓機動車很難判斷,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違章、搶燈和路口追尾等違章及事故。現在很多城市的路口信號燈在變燈的前5秒內有數字提示,讓交通參與者對於是否通過路口能夠有一個預判。2.黃網格線。黃網格線內禁止停車,這個道理誰都知道,但是那裡再出現黃網格前沒有一個明顯的提示,對於道路不熟的駕駛員造成違章。3.路口標線沒有提示。經常走到路口纔發現站錯了道,造成路口混亂並道。
希望交管部門,不要讓這些攝像頭成為罰款的工具,當然罰款是必要的,但是要讓違章者知道自己為什麼違章?在那裡違章?不要讓同一地點多次攝錄,但是無人告知現象不斷地出現,這樣不符合以人為本的理念,同時也會產生不和諧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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