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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領導好:
我是精武鎮姚村景福花園業主,現在經姚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研究同意對住在景福花園義正裡、信誠裡等小區業主收取存車費,由物業負責收取。我們是購買的開發商的房子。
一問收費的理由?依據?是否有收費許可證?
二問收完的費用去處?
三問在辦理交車位費時,物業告訴業主:車輛被劃傷、被盜等一律不管,該找誰找誰。是否合理?
四問業主說買房時小區的公建已算在公攤裡,物業人員說:地都是我們姚村的。這樣的解釋合理嗎?
五問當走親訪友車輛來小區停車超過一小時時,每小時收取一元停車費,票據蓋的公章是天津市精武鎮姚村治調會收費專用章。這是個什麼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收費員態度極其惡劣,當業主詢問有關情況時,只說:我們是收費的,不管其他事,有事去找村委會,不繳費就是不讓走。
本人粗淺的認為,為了業主好,收費可以,但要有理有據,應和業主代表座談,取得理解,不能村兩委班子說什麼是什麼,一紙通告就了事。民計民生的問題呀,和諧社會嗎?望有關領導在百忙中予以答復。有不妥之處請諒解。很抱歉,麻煩日理萬機的領導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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