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裡海鎮的土地開發了,我們村的土地也被征了,但至今沒開發,好幾年了,因為開發商沒錢,好好的地。他們沒錢開發卻能佔著土地,我聽說書記張寶鳳跟開發商的老總關系很好,他沒錢開發地還給他留著,不給別的開發商,這裡面是不是有秘密,是不是官商勾結坑老百姓,請縣領導徹查,這地就這麼佔著也不是事,如果他實在沒錢,還是給別的開發商吧,開發了,百姓也得實惠,望縣領導重視和徹查此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12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租賃合同的簽訂符合民主議定程序。合同條款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規定。西七裡海走廊佔地租賃期限20年,租賃費700元/畝。其餘葦地每兩年一個租賃周期,租賃費156元/畝。七裡海管委會每年年初將租賃費撥付到村委會。租賃費的分配由大王臺村委會具體負責。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造甲城鎮人民政府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