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領導:您好!
我天津市人,現在還是天津戶口,有三個問題請幫忙答復。
第一:我以前在天津市國企工作,一直繳納保險等費用,在2003年買斷工齡,2003-2004年在天津開發區打工也有上養老保險,請市內和開發區是否一樣?還是有區別?可否和市內的養老保險有聯系?
第二:我在2010年去廣東工作,在廣東這邊有上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到時回天津市時可否轉移回天津?再有我在2004-2010年期間有斷檔可否在補交養老和醫療保險。
第三:到退休時可否享受天津養老和醫療保險?養老和醫療保險要連續交多少年可享受?
謝謝您的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1.開發區與市內養老保險統一政策。2.本市戶籍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間斷繳費可以補繳養老保險。3.到達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可以享受養老、醫療待遇。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