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於今年九月通過天津市公務員考試被錄用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我的戶口在原籍靜海縣,非農業戶口。我於2009年在天津市河東區購買住房(一手房有貸款,房產證尚未辦理),請問,現在我能將我的戶口遷入河東區嗎?如能,以什麼途徑遷移最為簡單快速。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2月1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