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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翡翠半島的一名業主,前幾天我已經來過信,但多天過去了還沒給予解決,所以冒昧地寫這第二封。上次我已近寫了退房原因,可能不太詳細,具體原因1:他們拿假離婚當幌子騙我們簽合同,我們是首次買房,是因為怕還遷房質量不行決定買套商品房,當時看房時我們再三問銷售與還遷房有沒有衝突,他都說沒有,當時我還奇怪他為什麼總問我們還遷房是誰的名字,這套寫誰的名字,他就是想騙我們最後辦假離婚,因為我們剛交完首付他就告訴我們屬於二套房,讓我們辦假離婚,我們不同意,他給我們換了建行,後來他不止一次告訴我們現在都辦假離婚,而且他後來還告訴我們5月1日限購令就下來了,可我們是5月6~7號(具體哪天我也忘了)看的房相信他纔定的,這不是騙人嗎?2:公攤面積與合同不符,我們買的是復式的,我們當時問他公攤面積時他說是20%,可合同上已經合到27%了,直到8月份貸款下不來我要求退房時他告訴我們復式和平層不一樣,為什麼當時看房時他不解釋清楚,那是他的職責和義務,而且我從來沒聽說過還分復式和平層之分,純粹是借口。3:交房時間與合同不符,我們買房時是5月份,他告訴兩年給房,可合同上給房時間是2013年8月31日,差了四個月。當時我們簽合同時就發現這些了,為什麼當時沒退房,是因為我們剛交完押金時,發票上備注的地方寫著2萬元錢,我不明白什麼意思,問銷售,他竟然告訴我們說如果貸款不貸了會扣2萬元錢,我怕前後沒幾分鍾的功夫損失好幾萬元錢就沒退,可11月底我們去拿貸款手續,也沒扣什麼,這不是拿我們當傻子耍呢嗎?到8月份貸款下不來,他還讓我們辦假離婚,我們還不答應,要求退房,他們以種種理由說退不了,我要起訴,他又說出門在外掙錢不容易等等,我們心軟答應給他們湊全款試試,可到現在我們根本湊不上來,都成了躲債的了,家裡的老人也因為這事已經住過一回院了.現在我們堅決退房,而且不會給他們違約金,這一切全是他們造成的,他們售房時就有欺騙隱瞞事實的行為,一次又一次的欺騙我們,給我們全家帶來了身心傷害,我也希望咱們這個欄目是維護百姓利益的平臺,不會存在社會上黑暗的一面,包庇任何人,如果這樣縱容的話,只會給更多人帶來傷害,11月份我們拿貸款手續時他無意中告訴我們說他們的關系戶有退房的,為什麼我們就不能,難道政策就是給老百姓定的嗎?還有他們頭連天新盤開盤,為了賣房在沒征求我們客戶意見的情況下泄露客戶資料,其他的銷售總給我們發信息打電話,這是違法的,我希望領導能夠在百忙中盡快為我們解決,因為有些事我們老百姓是急需解決的,二次回復時間太長了,希望能快些,另外,陽歷年快到了,我在這裡也真心祝各位工作人員新的一年裡工作順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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