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潘莊鎮小南村村民,請問農民拆遷款,是按人頭分,還是按房屋土地面積分。如果按面積分,我在村裡沒有房屋,還能分到拆遷款嗎?我老公是非農業戶口,有補償嗎? 請領導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11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潘莊鎮示范小城鎮項目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為第四批示范小城鎮試點項目。項目涉及潘莊村、西塘坨村、東塘托村、老安淀村、紀莊村、孫莊村、楊莊村、小南村共8個村。
目前,城市規劃設計已經完成,復墾可研、復墾規劃及防洪評價報告已經專家論證,項目區土地入庫手續已經辦結,項目區勘測定界工作已經完成,開發建設即將實施,農民還遷安置補償方案暫未出臺,初稿仍在討論期間,政策出臺後會及時向涉及拆遷村的村民公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