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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通過城市環境的綜合整治,大大改善了城市面貌,在國內外產生了較好的影響,但由於前一段的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公共場所,對廣大居民日常生活比較密切的居住小區的環境的整治除了幾個典型外基本上還沒有涉及,因此對前一段整治的效果廣大群眾的切身體會不深。
這幾年隨著城市的建設和改造,居民集中居住的小區越來越多,但由於管理工作跟不上,雖然居住條件改善了,但居住的小區環境卻越來越差。如我們住的是一個新建小區,僅幾年時間小區內私搭亂蓋成風,公共綠化用地隨意佔用,大都成為個人種瓜種菜飼養家禽鴿子的自留地,園內狗屎遍地,小區配套設施任意外租、分割,偷車偷盜現象常有發生,安全事故無人過問,業主的安全沒有保證,使好端端小區變成了一個大雜院,不成樣子,這種現象我們認為在全市不是個別現象。業主與物業管理部門的矛盾十分尖銳,業主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
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區沒有建立起正常的管理機制,政府部門無人過問,業主人心不齊,業主委員會無人牽頭組織,物業部門對組織業主委員會持消極態度,以便可以隨心手欲。
根據以上情況建議把居民小區的綜合整治列入2012年民生的20件大事之一,把市容環境的綜合整治工作深入一步,為改善群眾的居住環境做一些紮紮實實的工作,使天津真正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宜居城市。
建議當前綜合整治居民小區環境應采取以政府為主導,已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為重點,以依法理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服務部門的關系入手,建立起小區的管理秩序,維護業主的正當權益和應盡的義務,調動廣大業主對治理好小區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從而建立起小區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切實把小區治理好。
在開始整治階段,由於業主人心渙散,組織業主委員會較困難,應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采取行政手段選定人員把業主委員會建立起來,並加強指導迅速把工作開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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