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東北人,大學畢業以後留津,具有天津市戶籍,現已在天津買了房子。我父母現年已過60周歲,因身體問題打算投奔子女。我有一個弟弟大學畢業後也是離開老家在外地打工,因工作不穩定,經濟條件不好,不具備投奔條件。由於我住房寬裕,且經濟條件尚可,父母打算投奔我。請問我這種情況,可否把父母的戶口遷移至天津市。
天津市的戶籍政策,如果在外地有子女,但是不具備投靠條件的,是否可以投靠呢。如果不可以,我弟弟如果來天津打工是否就可以了呢?如果怎麼樣也不可以,那是不是中國人生了兩個孩子,他們不在一個城市生活,那父母就誰也不能投靠了呢,這樣的戶籍政策如何體現以人為本?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父母尚不能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