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水竹花園4-1-601,4號樓有4門,頂樓幾乎漏雨都很嚴重。現入住7年,入住5年後再維修就要用維修基金,但必須4號樓70%以上業主同意纔可動用,現在4號樓2門和3門的很多業主都不簽字,覺得6樓漏了跟他們沒關系。現在1,2,3,5號樓都開始修樓頂了,開始鋪油氈,唯獨4號樓沒有動工。
請問,我們這樣就不能修房子了嗎?現在雨季還沒結束,而且稍微大一點的雪也會漏。我覺得此制度很不合理。
另外,我們1門的住戶都同意了,能否給1門的頂樓先修?
希望盡快給予解決!萬分感謝!
張桂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