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藍印戶口,今年44歲。一直未婚。來天津工作已經四年多了,一直住在公司宿捨。月薪2600元,年收入不到3.5萬。工作地點是在;空港經濟區,屬於濱海新區管委會管理。空港經濟區的限價房都被公司領導住了。薪水都高出了政策的幾倍,甚至在天津不止一套房產。我想問問,我們員工該在什麼部門去申請限價房。我也看了, 根據《關於落實<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國土房改[2008]291號),也了解一點市府的一些政策,請問,像我這樣的員工該在哪個部門申請限價房。【按現行戶口管理規定,持藍印戶口人員在津期間無違法犯罪記錄,藍印戶口批准兩年後即可申報轉為天津市常住戶口。單位上報一次,市局沒給轉,原因是需要房產證明原件。這個問題怎麼和<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是否產生了矛盾。】不知我應該先處理哪一個?望領導給予指點。謝謝
閆觀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