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部門:
近期國家出臺了有關男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問題的相關政策,不知我市是否已經有相關具體措施。男職工一直繳納生育保險,卻無法享受,本身就不公平。如配偶無工作,男方是否可以報銷部分生育費用,如可以,具體標准是多少?是否與現行的社會醫療保險衝突?可否同時享受?望相關部門及時答復,避免無法報銷的現象產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本市目前還沒有出臺“配偶無工作,男方報銷部分生育費用”的具體文件。如果發生生育費用,建議保留相關票據等材料。待出臺文件後按照規定執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