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花園2期小區裡面有個廣場,每天晚上6點到8點有好多其他小區的人來到這裡跳舞,把廣場都佔去了,我們本小區的業主想在廣場上踢毽子打羽毛球都沒地方,必須等到他們走了纔能運動。小區廣場是為本小區建設的,其他小區的人沒有權利佔用。此是也和物業溝通過,物業不管。還有小區電梯按鈕讓人砸了物業怎麼還不給修。難道我們的物業費白交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關於音樂問題,寨上街辦事處和派出所已經在與當事人溝通;關於物業服務問題,如果您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和街道辦事處選聘新的物業公司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
感謝您的關注。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0-9